形式的探討
探討佈景藝術的特性功能問題是為了促進佈景形式,手法和風格的多樣化。佈景雖然只是演出者藝術因素之一,但由於它佔有很大的空間,對於整個演出風格的形成,其作用就不可小看了。
我們常說“內容決定形式”,這當然是正確的,內容是如何“決定”形式的呢?對於導演、演員、 舞台設計 者這些從事“二度創造”的藝術家來說,所謂“決定”,不就是意味著,對上演劇目的舞台。
欣賞一個成功的佈景設計,總覺得他很新穎、獨特。這種不可重複的新鮮感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從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上來的,是佈景的形式手法符合了演出內容的需要,創造了新的形象、新的意境。
在運用上要注意:
外部形式、守法的運用,應從劇本內部,並不單單是從導演那裡取來主題思想分析,或從劇本裡摘出一些舞台提示,而是要把自己沉浸在劇本所反映的現實生活裡,沉浸在它的活動的、完整的形象世界裡,從中孕育出來演出的視覺效果。
除了注意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外,也要注意形式、手法本身的統一,狄德眾說:任何東西假使不是一個整體就不會美。整體感既來自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也來自形式本身的統一。
在形式探索中還碰到一個問題:觀眾是否看的懂?作非寫實的,特別是抽象較多的佈景,就容易產生這個問題。
(摘自 燈光 ">舞台燈光 交流站)
參考文獻:
1胡妙勝 2002 閱讀空間-舞台設計美學
2蒲浩明 2008 舞台設計之緣由及其創作理念
3陳國慧 與曾文通談香港舞台空間
資料來源: 偉
http://www.sheng-lin.net/news_view.asp?News_ID=77&Class_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