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廳或歌劇院的設計,對節目的演出有決定性的影響,好的作品必須配合優良設計的場地,才會有十全十美的效果。建築師的職責,是保證室內的音樂,在沒有失去精確度、平衡、音質和音色的情況下,從演奏者那裡傳到聽眾的耳朵裡。演奏者和批評家都一致認為音樂建築物必須符合 音響 學;並且隨著生活素質的提昇,聽覺享受的要求愈來愈高,所以音樂廳的建築物,絕對須具備室內聲響(Room Acoustics)的考量。聲音的傳播在演奏者和聽眾間,循四條主要路線進行:
1.直線
2.舞台反射
3.天花板的反射
4.牆壁的反射
音樂家或音樂評論家在談到不同種類的音樂廳時,經常會用到諸如此類的名詞:「殘響太大」、「親切感」、「音色豐潤」、「亂糟糟」。親切感和豐滿是音樂廳最 主要的條件。「殘響」(Reverberation)音響學表達的數據,殘響(RT-60)是指聲音送出後在空間中,音量(音壓)自然衰減達60分貝時所 花的時間。一個有殘響的音樂廳,稱為「活的音樂廳」。那種反射太少的聲音,傳到聽眾的耳朵,他們心裡的感覺會是「死的」或「枯燥的」。
活的音樂廳令音色豐滿,而殘響的時間要看音樂廳的容積和有多少吸收性的物料而定,另外音樂廳的形狀,也會有影響。傳統上,有人認為每種特殊風格的音樂作品,需要有符合音響學的環境來演出。
舉例而言,巴哈的「d小調觸技曲與賦格曲」,最好在一個殘響時間為4秒的音樂廳演奏,而莫札特的「鋼琴協奏曲」,則在殘響1.3秒的音樂廳演奏,可達到最好的音響效果。一般說來,除了歌劇和某些管風琴的作品之外,大部分國際上有水準的音樂廳,都適合多種音樂節目演出。
「雲朵」想改進迴音方面的缺點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天花板增加「雲朵」或「飛碟」的設計減低聲音的反射「天篷」的設計位在舞台區的上方,功用是縮短時間延遲的 空際;增加聲音的逼真感, 同時也將聲音反射至觀眾席的後面、陽台和包廂。一個有陽台的廳堂,坐在陽台下的觀眾聽覺會受到天花板反射出來的聲音影響,而舞台上方的天篷,會幫助反射的 聲音傳到這個地域。
美國麻省的檀格塢音樂棚(Tangle Wood)就是最明顯的例證。◎維也納音樂廳(Konzerthaus, Wien),此廳有別於維也維愛樂協會的音樂廳(每年電視轉播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音樂廳),完成於1913年10月,啟用時,演奏史特勞斯‧理夏勞特別作 的「慶典序曲」,以大廳為中心的坐位有1808席,另有706席的莫札特廳和328席的舒伯特廳,還有戲劇專用的學院劇場,維也納音樂學院也在此棟建築 物。一樓看台4列200席,採用古典形式,二樓兩側包廂有106席,舞台正對面有三樓共580席,原為鞋盒樣式,但到世紀末,進場的觀眾漸增,隨著國際趨 勢,長方形的樣式,逐漸增加變化,廳內增加寬度、舞台也改造成容得下像馬勒等作品所須的大編制交響樂團和合唱團的浩大場面。
斯特拉溫斯基(Stranisky,I 1882~1971 俄國作曲家)、拉威爾(Ravel, M 1875~1973 法國作曲家)、巴爾托克(Barto'k, B'ela 1881~1975 匈牙利作曲家)等二十世紀作曲家之維也納首演,幾乎都在這裡,而此廳也常做為錄音場所。如英國迪卡、日本電台等公司,喜以此廳為錄音基地。近來時也開放給 爵士樂或通俗音樂演奏用。◎德國柏林的愛樂音樂廳(Phiharmonie Concert Hall),建於1956~1963年,在建築形式上採夏朗(Scharoun, 1893~1972)獨特的幾何圖形。為了避免有明顯的階級區分,因而未設立傳統的包廂與站票席,這表示人類在群體中是平等的,此乃該廳最高宗旨。廳內共 有26000立方公尺總內部音量,平均給2218位觀眾與演奏者平均每人得10立方公尺多一點是很理想的音響量。
(摘自: 舞台燈光 交流網)
參考文獻:
1梁若珊 劇場視覺藝術-莎翁戲劇中的空間
2周肇隆 1996 縣市文化中心演藝廳用後評估準則之研究-舞台部份
3賴榮平 1987 音樂廳音響性能之評估研究
資料來源:昌哥 YAHOO BLOG!
http://www.sheng-lin.net/news_view.asp?News_ID=90&Class_ID=2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