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場的 燈光 的應用上,首先你要明白你的目的;換句話說,你需要做什麼樣的基調和氣氛,以便現場需要。表達出一種基調,對於整個觀眾視覺圖像的外觀是至關重要的;
在一些情況下,唯一的目標是清晰地看到一個或幾個主體(演員或舞者),但通常並非如此,實際目標是相當複雜的。燈光有助於表達一種情感,或引導觀眾 的眼睛到特定的位置。可以為場景提供更大的深度,展現豐富的層次。因此,在為場景創建燈光時,你可以自問,要表達什麼基調(是熱情奔放的還是淒涼無助的或 是溫心纏綿的亦是荒誕俏皮的還是宏偉莊嚴的等等等----- -)?
你所設置的燈光是否增進了故事的情節。現場中是否需要特殊燈光效果,如果有,它們是應該用燈還是通過其他途徑創建;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可見光源的閃耀或發光的僅需要1秒不到的效果時該如何把握;此時你需要為渲染的主題,專門把它們包括進來,並且考慮他們怎麼出,而且要和 音樂同步等,得在提前有個心理的準備和實時的把握。最主要的是主光,輔光,背景光及環境干擾光如何做到最佳組合;充分的為要創建的氣氛服務,而不至於畫蛇 添足。主光源通常放在四分之三的位置上(從主體的正面轉45度,並從中心線向上轉45度,這一位置很多時候被當作定勢使用),但根據具體場景的需要,也可 來自主體的下面或後面,或者其他任何位置。關鍵是主光通常是首先考慮的光,並且使用它在場景中創建初步的燈光效果;常規是用大功率迴光燈或 PA64-1000W來做的;但有時用搖頭電腦燈來做,能作出比常規燈具更好的效果;尤其是在主體的下面或後面,或者其他任何位置比常規燈具自由靈活的 多。
雖然主光原最初的放置是為照亮物體提供了一個好的方法,但是,得到的結果確實是單調而無趣的圖像。陰影通常很粗? 要考慮如何克服他的弊端。畢竟主光在場景中是最引人注意的光源,要慎重。補充光用來填充場景的黑暗和陰影區域的,可以提供景深和逼真的感覺。
比較重要的補充光來自漫反射;這種類型的光線之所以重要,部分原因是它提高了整個場景的色彩亮度。
不幸的是,輔光若過度渲染會減低了場景的整體黑暗程度,淘汰掉了一些可能的特性,不能對照亮的主體上的任何光亮和陰影進行造型,這就使場景看起來不逼真;所以要在在場景中把低強度的聚光燈或泛光燈放置在合理的位置上。
這種類型的輔助光應當減少陰影區域,並向不能被關鍵主光直接照射的下邊和角落補充一些光線。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背景光通常作為“邊緣光”,通過照亮可能會 增加場景的可信性,但大多的夜場的背景是固定死的,對演出當中的曲目輔助作用不大,要少用;當然在開場時用好了,是很得意的事。
此外環境干擾光是指場子中的照明客用的,天然散射光或者環境漫射光柔化舞台(池)光效,是燈光管理上較難和衝突的光,能盡量降低其亮度是最好不過的;不過有時也能藉力打力,這就要看你現場的發揮了
參考文獻:
1簡立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 《戲劇學刊》 第二期
2簡立人 《現代戲劇的光影語彙--燈光營造戲劇美學的設計思考》
3石曉蔚 1997 室內照明設計應用
資料來源:博客
http://www.sheng-lin.net/news_view.asp?News_ID=210&Class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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